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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後未解除勞動合同嗎

欄目: 工傷賠償標準 / 發佈於: / 人氣:2.92W

離職後未解除勞動合同嗎

離職後未解除勞動合同嗎

辭職不解除勞動合同的後果有:

1.用人單位可能以此爲理由剋扣工資;

2.社保轉移需要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或離職證明,無相關證件可能無法辦理;

3.住房公積金提取需要離職證明,不解除勞動合同就沒有離職證明;

4.未解除勞動合同可能下一家公司不能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因爲可能新單位帶來風險;

相關法律法規知識: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招用與其他用人單位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根據這個協議,勞動者加入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成爲該單位的一員,承擔一定的工種、崗位或職務工作,並遵守所在單位的內部勞動規則和其他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應及時安排被錄用的勞動者工作,按照勞動者提供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並且根據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保證勞動者享有勞動保護及社會保險、福利等權利和待遇。

離職後有關的當事人需要注意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有關的問題處理可能會涉及較多的利益糾葛,因此有關的當事人在處理問題的過程中需要自己進行一定的問題分析,否則自己的權益維護就會缺失法律上的保障,所以在處理此類問題的時候需要格外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