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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證明離職當天必須給嗎

欄目: 勞動爭議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4.81K

不是,離職證明一般單位都會要求員工在離職前一個月提交申請,進行工作交接後纔可以離職的。大多數企業當天走都不會當天結算工資。如果勞動者辭職到期,用人單位是應當支付其工資的。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離職證明離職當天必須給嗎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