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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1賠償規則

欄目: 勞動爭議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4.89K

N+1賠償規則,其中,N代表的是員工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而+1並非經濟補償,是代通知金。代通知金的計算基數是員工前一個月的工資標準,而非經濟補償所使用的員工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且代通知金不受"社平工資三倍封頂"原則的限制。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當勞動者的工作年限在六個月以上但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而當勞動者的工作年限低於六個月時,用人單位則只需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的工資作爲經濟補償即可。

n+1賠償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