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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過試用期怎麼解除勞動合同

欄目: 勞動爭議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2.9W

沒過試用期的,用人單位可直接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法》第二十五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勞動法》第二十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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