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企業如何規避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呢。
“連續”工作年限中斷:實踐中一般表現爲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辭職後一段時間再入職,或者在勞動合同到期後終止勞動合同,過一段時間再聘用,讓連續工作年限和連續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發生“中斷”,規避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