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孕期違法終止勞動合同怎麼賠償

欄目: 勞動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2.34W

孕期用人單位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如果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要向勞動者支付兩倍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違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孕期違法終止勞動合同怎麼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