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北打工的農民工,在工地上受傷的話,應當向包工頭提出工傷認定的要求。包工頭不給辦理的話,農民工自己也可以向有關機構提出申請。而很多農民工都是由勞務派遣單位派遣的,這就涉及到工傷認定管轄的問題。那麼,湖北工傷認定管轄地如何確定?小編結合有關資料告訴大家。
一、湖北工傷認定管轄地如何確定?
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指導全省企業職工工傷認定工作。原則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進行的工傷認定工作,現由用人單位所在地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
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工傷認定工作,指導所屬縣(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工傷認定工作。縣(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工傷認定工作,並接受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委託的工傷認定工作。
用人單位註冊地與生產經營地不在同一統籌地區的,參加了工傷保險的,由參保地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生產經營地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
二、湖北職工申請工傷認定準備的資料有哪些?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能夠證明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相關材料〔包括書面勞動合同(集體合同或個人合同)、經濟合同中有關勞動關係的約定、勞資人事部門的用人證明材料、工資發放表、證人證言等〕;
3、因事故造成傷害的,由企業提供事故報告或本企業職安部門出具證明材料。企業不提供證明材料的,職工和其親屬、工會組織必須提供證人證言及相關材料。
4、工傷發生後,首次治療工傷的病歷,住院治療的還需提供出院小結;
5、患職業病的職工應提供由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有職業病診斷資格的機構出具的職業病診斷書並符合管轄規定;
6、屬於下列情形的還需提供以下相關證明材料:
(1)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應提交公安機關或人民法院的證明或判決書。
(2)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受到傷害的,提交公安部門證明或其他證明;下落不明要求認定因工死亡的,應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結論。
(3)因公外出或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應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責任認定書或相關處理證明。
(4)爲維護國家利益、公衆利益而受到傷害的,應提交相關職能部門出具的證明。
由此可見,湖北省內農民工遇到意外事故受傷的,應當向單位所在地的勞動局提出工傷認定。如果單位註冊地與經營地不一致,參加工傷保險的農民工可以向單位經營地的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這些就是有關湖北工傷認定管轄方面的知識。農民工在工傷認定過程中有任何問題,都可以向勞動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