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是指兩個相愛的人暫時居住在一起,現一般用於異性之間。同居跟結婚不一樣,結婚是獲得了法律的承認的夫妻關係,是不可以隨便解除關係而必須要通過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認的一種行爲,也沒有任何法律保障。在同居期間男方和女方可以隨時提出分手終止關係。在我國現行法上,非法同居分爲無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兩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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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養費訴訟案原告必須到庭嗎
沒有強制要求原告必須到庭。撫養費案件不涉及人身關係,如果原告委託了代理律師,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原告是可以不到場參加訴訟的。如果沒有委託任何代理人,原告就必須到場參加訴訟,否則法院按照撤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