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需要的材料是:一、申請人的身份證明;二、申請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介紹信;三、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四、被繼承遺產的產權證明;五、被繼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況證明。《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