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爲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婚前共同買車離婚時怎麼分
如果是一方婚前全款買的,則屬於個人財產;如果是婚前貸款買車,婚後共同還貸,在還清貸款後,車輛所有權歸登記人所有,但車輛登記人應向另一方支付還貸所付的錢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