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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建築買賣合同效力有嗎?

欄目: 合同糾紛 / 發佈於: / 人氣:1.14W

一、違法建築買賣合同效力有嗎?

違法建築買賣合同效力有嗎?

違章建築區分情況確認效力。

1、建造者不具有土地使用權的違章建築,屬於在他人土地上建造房屋,因而不能通過補辦有關建築許可手續而取得建築物的所有權,其行爲不僅違反了國家有關建築的行政法規,也侵害了他人的土地使用權和所有權,此類買賣合同應認定無效。

2、建造者已取得了土地使用權,因未辦理建築許可證的違章建築,在其補辦有關手續後,可取得該建築物的所有權。如果當事人在一審法庭辯論結束前補辦了有關手續,認定買賣合同有效。如果當事人在一審法庭辯論結束前不能補辦有關手續,認定買賣合同無效。

二、違章建築賣買合同有效,根據違約情況如何處理的?

1.房屋建造本身合法,只是手續未辦的,依據《民法典》規定“出賣人應當履行向買受人交付標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標的物的單證,並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的義務”的規定,責令出賣人協助補辦手續,出賣人不願協助的,也可直接判決權屬歸買受人所有,由買受人直接通過行政部門辦理所有權證,辦證時補交稅款,判決時明確稅費由誰負擔。

2.房屋建造存在違法行爲,不能取得所有權證的,向行政管理部門發司法建議,先進行行政處罰,如處罰後獲取產權證的,產權直接歸屬買受人。如行政部門認定爲違章建築而拆除處理的,則出賣人因交付不能,應承擔違約責任。只有這樣才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利益,及時定紛止爭。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條施工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工程範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時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範圍和質量保證期、相互協作等條款。

綜合上面所說的,違法的建築合同的效力是會結合不同的情況來進行認定,但在大多數的情況之下一般也會被認定爲有效,即使其存在的建築物違法,那麼所存在的合同也是會產生法律效力的,所以,不同的情況所認定的方式就會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