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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稽查

欄目: 個人所得稅 / 發佈於: / 人氣:1.72W
個人所得稅稽查

對於每一位的勞動者而言,憑藉自己的勞動成果獲得報酬是一件開心的事。而每每員工去公司面試,最關心的一個核心就是公司對於員工的工資水平和員工福利待遇。現在的福利待遇指企業爲了保留和激勵員工,福利是非現金形式的報酬,而津貼是以現金形式固定發放的。工資的及時發放以及福利的保障是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最爲有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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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朋友想問下個人所得稅稽查是怎樣的

以下是對個人所得稅稽查問題的回答
(1)對一次取得的數月獎金、年終加薪或勞動分紅,可單獨作爲一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計算個人所得稅。
①如果納稅人取得該項所得的當月工資、薪金已經扣除了費用,則該項所得不再從中減除費用,其全額作爲應納稅所得額,按規定稅率計算納稅;
②如果納稅人取得該項所得的當月的工資、薪金所得不足800元的,可將該項所得減除當月工資與800元的差額後的餘額作爲應納稅所得額,按規定稅率計算納稅。
(2)對實行年薪制的企業經營者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的稅款,可以實行按年計稅、分月預交的方式計徵,即企業經營者按月領取的基本收入,應在減除800元的費用之後,合計其全年基本收入和效益收入,再按12個月平均計算實際應納的稅款。
(3)僱主爲僱員負擔全部或部分個人所得稅款,應將納稅人的不含稅收入換算爲應納稅所得額,然後再計算應納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