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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辦理房產登記的能退房嗎

欄目: 房屋買賣 / 發佈於: / 人氣:3.13W
已辦理房產登記的能退房嗎
律師解析:一般不可以。
雙方當事人如果約定了退房的具體條件,且購房者又能證明該條件成立,若購房者在與開發商協商難以達成共識時,起訴至法院要求退房。法定條件則是根據法律規定,購房者可以退房的條件。在更多的時候,購房者提出退房,會受到開發商的種種抵制。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爲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爲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