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現售合同注意事項:
一、購房合同的各項內容要儘可能全面、詳細,各項規定之間要避免相互衝突,尤其是不能與國家的政策法規相沖突;文字表述要清晰、準確;簽訂合同的買賣雙方身份、責任要明確。
二、合同上的項目名稱,一定要與項目位置聯繫在一起,以免日後有出入。
一般承擔違約責任的違約事項包括:
簽訂認購書後,購房者不買房或要求換房,開發商不賣房或要求換房;
1、購房者不按期付款;
2、開發商不按期交房;
3、面積變動超過約定幅度;
4、房屋裝修標準、質量不合要求,保修不到位;
5、產權過戶手續不全或不能按期辦理等。
三、房屋的檔次和裝修標準一般採用附件形式附在購房合同之後,這一內容的表述一定要詳細、具體。
四、其他條款如付款方式、辦證義務等都應詳細、具體的加以說明。
五、違約責任的約定一定要對等。
《房屋登記辦法》
第八十六條
房屋所有權依法發生轉移,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四)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五)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請村民住房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還應當提交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轉移的證明材料。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經村民會議同意或者由村民會議授權經村民代表會議同意的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