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民法典中房屋產權歸屬應如何確定

欄目: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2.33W
民法典中房屋產權歸屬應如何確定
律師解析:1、房子是婚後購買的,應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時應當進行分割,雙方可以對房屋達成分割協議;
2、房子是婚前購買的,是屬於一方的婚前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應當歸一方所有。
在離婚時,不用進行分割,直接歸一方所有。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五條
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到不動產登記機構辦公場所申請不動產登記。
不動產登記機構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前,申請人可以撤回登記申請《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條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
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