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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設立的居住權是否能轉讓

欄目: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1.13W

房子設立的居住權不可以轉讓。居住權是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他人的住宅享有佔有、使用以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的用益物權。居住權具有人身專屬性,所以不可以轉讓或者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條 居住權不得轉讓、繼承。設立居住權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房子設立的居住權是否能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