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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有房屋居住權再婚後能否居住

欄目: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6.37K

法律角度,享有房屋居住權的一方再婚後仍然可以居住。但在現實生活中,再婚的一方雖然擁有居住權,但只能自己在前夫(妻)家居住。
再婚的一方應該和現在的配偶居住在一起。如果再在前夫(妻)家居住,從道義角度,顯得非常尷尬。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條,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他人的住宅享有佔有、使用的用益物權,以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九條,居住權不得轉讓、繼承。設立居住權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條,居住權期限屆滿或者居住權人死亡的,居住權消滅。居住權消滅的,應當及時辦理註銷登記。

享有房屋居住權再婚後能否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