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婚前公證房子共同財產嗎?
婚前房產,屬於一方房產,不算夫妻共同房產。 一、根本沒有必要去作婚前財產公證情況: 1、婚前一方已經取得產權證的。 因爲現在的
婚姻法規定婚前的財產永遠是個人的,不會因
結婚達到一定年限而轉變爲夫妻共同財產。 2、婚後所住房屋爲自己父母的房屋或是承租的公房,判決標準是以房屋產權證爲準。 因爲這種情況下房子在誰名下就是誰的財產,所以
離婚時該住房不是夫妻共同財產,不能分割。 3、婚前已經交付了全部房款,婚後才能拿到房產證的。 這種情況並不以拿到房產證的日期來界定財產歸屬,否則顯失公平。 4、婚前按揭
購房,已辦理了貸款手續,購房合同和銀行的貸款合同都是以自己名義籤的。 這種情況下,房子是婚前個人財產,但婚後所還貸部分是夫妻共同財產,應補償給對方一半,要注意的是:補償的一半也僅是婚後還貸的錢,它僅限於本錢,並不包括房屋升值部分。以上就是婚前公證房子共同財產嗎的回答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