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爲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爲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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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社保補繳政策
(一)用人單位補繳社會保險費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生育保險費要同時補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繳費基數按單位職工相應年度應發工資收入確定,但不得超出相應年度全市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限定範圍。繳費比例按相應年度規定的各險種繳費比例執行。基本醫療保險按規定劃入個人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