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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務合同需要給補償金嗎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9.45K
解除勞務合同需要給補償金嗎
公司解除勞動關係要給補償金嗎

衆所周知,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因爲勞動者在短期內會面臨失業的損失,用人單位需要給予經濟補償金。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