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契稅退稅手續的材料
辦理契稅退稅手續的材料: 1.買方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各1份(正反兩面均複印); 【非本人親自辦理還需提供
公證委託書原件1份,受託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各1份】 2.購買二手房“稅務機關代開統一發票”和“存量房買賣合同信息表(納稅)”原件及複印件各1份; 3.
房屋拆遷貨幣補償(或房屋
安置)協議原件及複印件各1份(拆遷地址應與被拆遷人身份證、
戶口薄地址相符,不相符的,由當地公安部門、街道辦事處出具證明); 4.
購房人與被拆遷人是直系親屬關係的,需提供戶口薄證明,或由當地公安部門、街道辦事處出具的直系親屬關係證明;夫妻關係的,需提供
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各1份; 5.必要時稅務機關要求納稅人提供的其他證明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