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算立遺囑,自書遺囑要幾份的
一、現行相關
法律規定:遺囑是指遺囑人生前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對其
遺產或其他事務所作的個人處分, 並於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的法律行爲。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根據這項規定,自書遺囑的要求是:
(1)須由遺囑人親筆書寫遺囑內容並簽名;
(2)須由遺囑人親自用筆書寫遺囑全文;
(3)必須註明年、月、日,三項缺一不可。
三、所說的情形,自書遺囑份數並沒有法律規定。只要符合上述條件不
公證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