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房產協議書涉及到離婚房產的分割,是關係夫妻切身利益的大事。因此,必須要慎重對待。如果離婚房產協議書的內容中存在瑕疵或者遺漏,那麼等到房產分割的時候,後悔都來不及了。
離婚房產協議書怎麼寫呢?當然,法律對此沒有強制性的規定。從實踐來看,離婚房產協議書應當按照下述範本書寫:
(一)離婚房產協議書內容有什麼?
一般來說,離婚房產協議書應當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1、離婚房產分割協議書首先應該有當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身份證號、結婚時間、生育子女時間個數、離婚原因。
2、必須有雙方同意離婚的表示,不以離婚爲目的簽訂的協議書,不叫離婚房產協議書。因此,如果雙方未能離婚,則離婚財產分割協議無效。
3、所需分割的房產的具體情況,面積、地址、門牌號、產權證書等等情況。
4、對夫妻房產如何分割的具體描述,如,房產歸屬於哪一方,並對另一方有何種補償。如果不是一處房產的,則需要對每一處房產都要進行詳細分割。
5、房產何時分割,交付方式。未取得房產的一方何時搬出該房屋。
6、違反協議的責任,違約金的數額及時間要求,雙方發生爭議時的解決方式。
(二)應當注意什麼?
離婚房產協議書事關重大,夫妻在簽訂離婚房產協議書的時候,應當注意以下內容:
1、必須是雙方自願簽訂的。因爲協議分割財產,本來就是在夫妻雙方協商的過程中對財產進行分割,如果存在脅迫、要挾、欺騙等手段,那麼這就不屬於協商的結果,因此會導致離婚房產協議書無效。
2、必須是雙方親自簽訂的。如果離婚房產協議書的不是夫妻親自簽訂的,那麼如果發生糾紛,就可能導致法院判處離婚房產協議書無效。
3、必要時可以進行公證。公證過的離婚房產協議書具有更強的法律效力,在發生糾紛後,法院也更傾向於採納離婚房產協議書的內容。
可以適當參考上述內容進行。當然,在具體書寫相關協議的時候,也要注意其中的一些問題才行,否則就有可能給自身利益造成損害。如果自己不知道該如何寫的話,此時可以委託專業律師代爲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