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當前位置:法律知識吧 > 法律顧問 > 法律

裁定與判決的區別是怎樣的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3.94K
裁定與判決的區別是怎樣的
裁定與判決的區別是怎樣的
1、判決是對當事人雙方爭紛的事實進行認定與處理。而裁定一般適用於訴訟程序。
2、判決必須用書面形式表現出來,通常審判結束後,法院都會給當事人判決書。而裁定既可用書面形式,又可用口頭形式。口頭裁定作出後,記入筆錄即可。
3、上訴、抗訴期限不同。不服第一審民事判決的上訴、抗訴期限爲15日,而不服第一審裁定的上訴、抗訴期限爲10日。裁定書是裁定的書面形式。其格式、寫法和署名,與判決書基本相同,只是內容相對簡單。
4、在一個案件中,發生法律效力並被執行的判決只有一個,而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可以有若干個。
5、判決和裁定作出的依據不同。裁定依據的法律是民事訴訟法,可以在訴訟過程中的任何階段作出;但是判決根據的法律是實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