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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和裁定的區別是什麼

欄目: 行政訴訟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9.73K

第一,兩者的適用的事項不同。裁定解決的是訴訟過程中的程序性問題,判決解決的是當事人雙方爭執的權利義務問題。
第二,兩者作出的依據不同。裁定依據的法律民事訴訟法。判決依據的法律是民法、婚姻法、繼承法、經濟法等實體法。
第三,兩者形式、上訴範圍、上訴期限和法律效力不同,裁定可以採取口頭形式或者書面形式,而判決必須採取書面形式。
【法律依據】
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二條判決書規定:判決書應當寫明判決結果和作出該判決的理由。判決書內容包括:
(一)案由、訴訟請求、爭議的事實和理由;
(二)判決認定的事實和理由適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決結果和訴訟費用的負擔;
(四)上訴期間和上訴的法院。
判決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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