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轉讓糾紛訴狀怎麼寫啊,有什麼要求?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
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民事起訴狀 原告×××(單位寫明名稱、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職務;自然人寫明姓名、性別、 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服務處所、住所地、居住地、公民身份號)。聯繫電話××× 被告×××(寫法同上) 請求事項 1.判令被告×××; 2.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事實與理由 ×××(債權轉讓糾紛訴狀 應該扼要寫明時間、地點、當事人、案情經過、結果、主張的理由及
法律依據)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月××日 附:1.本狀副本×份; 2.書證××份; 3.證人姓名和住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