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有哪些義務
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的義務包括:
(1)廣泛宣傳稅收
法律、行政
法規,普及納稅知識,無償爲納稅人提供納稅諮詢服務;
(2)加強隊伍建設,提高政治業務素質;
(3)秉公執法、忠於職守、清正廉潔、禮貌待人、文明服務,尊重和保護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權利,依法接受監督;
(4)不得索賄受賄、徇私舞弊、玩忽職守、不徵或少徵應徵稅款,不得濫用職權多徵稅款或者故意刁難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
(5)建立、健全內部制約和監督管理制度;
(6)對下級稅務機關執法活動的依法監督;
(7)對執行法律、行政法規和廉潔自律準則的情況監督檢查;
(8)負責徵收、管理、稽查、行政複議的人員的職責應當明確,並相互分離、相互制約;
(9)徵收稅款和查處
違法案件有利害衝突時,應當迴避;
(10)爲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和檢舉人的情況保密,並按規定對檢舉人予以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