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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的規定是什麼 | 房產證滿70年後怎麼辦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2.86W
房產證滿70年後怎麼辦,具體的規定是什麼
房產證滿70年後怎麼辦,具體的規定是什麼
房產產權期限是指房子所佔的土地的使用權,而不是房子所有權本身,到期瞭如果房子還在的,房子依舊是你的,只是要補交土地稅。
法律依據:
    到期瞭如果房子還在的,房子依舊是你的,只是要補交土地稅。
    房產產權期限是指房子所佔的土地的使用權,而不是房子所有權本身。國家規定,城鎮建設用地爲國家所有,個人和企業可以有償使用和交易使用權。住宅的使用權限是70年,從該地取得日算起。購房者只要有合法的產權證,房子就是私人財產,不屬於國家。只要房子還在,個人就擁有該房子的所有權。
    《城市房地產管理》中的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年限屆滿,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應當至遲與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衆利益收回該土地,應當予以批准。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