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養老保險政策規定,參加本市基本養老保險實際
繳費年限累計滿六個月的退休人員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按規定領取喪葬補助金。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社會養老保險條例》規定,參加本市基本養老保險實際繳費年限累計滿六個月的參保人或者離退休人員死亡的,其遺屬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喪葬補助金爲其死亡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
工資的三倍。供養親屬爲兩人的,支付基數的九倍;供養親屬爲三人及以上的,支付基數的十二倍。撫卹金以其死亡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爲基數,供養親屬爲一人的,支付基數的六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