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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證40年產權證70年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2.02W
土地證40年產權證70年
40年產權和70年產權的區別
 1、土地是歸國家所有的,一般說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這是土地出讓過程中確定的(商業用地40年、綜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實際上,現在的商品房的土地實際使用年限很少有70年的,大部分在30-60年左右。因爲使用年限是從國家出讓時開始計算,加上開發週期,最短也得1-2年,到你手裏使用年限就不到70了,如果開發商再囤積一段時間或者幾經轉手就更短了,況且住宅樓的設計使用年限是50年幅度,房屋達到設計使用年限便不能再用了。70年後,國家有權收回土地移作他用,但必須對你的房屋進行補償。  ?2、土地使用權在出讓時根據開發類型分爲不同的使用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築用地,商用建築用地,工業用建築用地。按建築用類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爲70年,商用房屋建築權屬年限爲4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