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地拆遷的補償標準不是固定的,沒有統一的計算標準,因為需要參考的因素非常多,如市場價格、政策等,當然,確定補償數額還是和當事人協商確定最好,這樣不會因此產生補償糾紛。一般拆遷補償標準的調整由市縣人民政府公佈。我國法律規定各地政府應根據經濟發展水平、當地人均收入增長幅度等情況,每2至3年對徵地補償標準進行調整,逐步提高徵地補償水平。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老宅基地價格補償標準
由於宅基地流轉受限,缺乏市場價格,在宅基地退還集體經濟組織的過程中,補償金額往往是通過農民與集體經濟組織“談判”方式確定。這使得各地對於宅基地退出的貨幣補償有高有低,並沒有統一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