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縣城自建房拆遷補償協議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1)訂立協議的主體。
(2)被拆除房屋的位置、性質、建築面積。
(3)補償安置方式。
(4)貨幣補償金額。
(5)搬遷期限。
(6)違約責任。
(7)爭議的處理。
(8)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二、房屋拆遷有哪些程式?
1、提出拆遷申請,領取拆遷許可證。
需要拆遷的單位,應當將建設專案批准檔案、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權批准檔案、拆遷方案、拆遷補償安置資金落實證明向房屋所在地的縣以上人民政府拆遷主管部門提出拆遷申請。經稽核後發放房屋拆遷許可證。必須向被拆遷人出示房屋拆遷許可證。
2、釋出拆遷公告。拆遷單位領取拆遷許可證後,應及時向拆遷範圍內的被拆遷人宣告拆遷決定、釋出拆遷公告。公告內容有拆遷人、拆遷範圍、拆遷期限等。
3、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合同。在拆遷公告規定的拆遷期限內,拆遷人應當與被拆遷人在自願有償的基礎上就拆遷安置有關事宜進行平等協商,簽訂合同。
4、房屋拆遷的實施。被拆遷人應在公告規定的時限內自行搬遷,拒不搬遷的,拆遷人可以申請強制搬遷。強制搬遷後,拆遷人應向被拆遷人出具搬遷驗收單,然後組織對房屋拆除。
三、面臨拆遷時如何保障拆遷權益?
1、 保留好徵地拆遷的資料
2、 不要隨意簽字
很多的被拆遷戶和被徵地戶都不瞭解具體政策,在拆遷辦或者是專案指揮部給資料的時候在不看的情況下直接簽字,導致很多被拆遷戶和被徵地戶都不知道自己有沒有簽署哪些檔案,更有的被拆遷戶和被徵地戶在徵地和拆遷專案中籤署空白協議,導致最後權益受損而無處說理;所以請注意不要隨意簽字,維權的難以可能只在一瞬間的選擇。
3、 及時請律師介入
其實,只要拆遷主體是國家行政單位,那房屋拆遷補償協議的條款就都是由政府部門單獨擬定的,拆遷補償協議屬於行政合同,不同於一般的協議,行政單位會按照之前公佈的拆遷補償方案擬定合同,不會專門跟被拆遷方協商協議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