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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令下來一定要判刑嗎?

欄目: 強制措施 / 釋出於: / 人氣:1W
逮捕令下來一定要判刑嗎?
律師解析:被逮捕了不一定會坐牢,要看罪名是否成立。逮捕是一種強制措施,並非最終的審判結果,判不判刑要經過法院的審理。
一、逮捕,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實施妨礙刑事訴訟的行為,逃避偵查、起訴、審判或者發生社會危險性,而依法剝奪其人身自由,予以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
二、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取保候審尚不足以防止發生下列社會危險性的,應當予以逮捕:
1、可能實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現實危險的;
3、可能毀滅、偽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的;
4、可能對被害人、舉報人、控告人實施打擊報復的;
5、企圖自殺或者逃跑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二條
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