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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1-08-17
學習、工作和生活的場所外就是公共場合,在公共場合是禁止喧譁打鬧的以及做一些危險的事情,這些行為是很可能導致其他人受傷,這樣就存在公共安全隱患。根據規定,公共場所管理者未盡合理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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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1-10-22
學習、工作和生活的場所外就是公共場合,在公共場合是禁止喧譁打鬧的以及做一些危險的事情,這些行為是很可能導致其他人受傷,這樣就存在公共安全隱患。根據規定,公共場所管理者未盡合理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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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4-18
一、修路顧客摔傷應該由誰賠償?修路顧客摔傷應該由修路的路政單位負責賠償。二、人身損害賠償該怎麼計算一般按下列方法計算即可:1、醫療費用部分(1)醫療費:憑醫療票據或證明。(2)後續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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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04-02
律師解析:界定缺陷產品:指產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產品有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是指不符合該標準。但屬於將產品投入流通時的科學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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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1-10-23
學習、工作和生活的場所外就是公共場合,在公共場合是禁止喧譁打鬧的以及做一些危險的事情,這些行為是很可能導致其他人受傷,這樣就存在公共安全隱患。根據規定,公共場所管理者未盡合理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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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8-19
一、違反安全保障義務侵權的歸責原則多數意見認為,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發生受害人人身、財產損害的,經營者僅在自己有過錯的情況下承擔侵權責任,沒有過錯則不承擔責任。因此,違反安全保障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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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1-06-10
學習、工作和生活的場所外就是公共場合,在公共場合是禁止喧譁打鬧的以及做一些危險的事情,這些行為是很可能導致其他人受傷,這樣就存在公共安全隱患。根據規定,公共場所管理者未盡合理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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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06-26
律師解析:1、經營者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對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和服務,應當向消費者作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並說明和標明正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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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2-03-08
學習、工作和生活的場所外就是公共場合,在公共場合是禁止喧譁打鬧的以及做一些危險的事情,這些行為是很可能導致其他人受傷,這樣就存在公共安全隱患。根據規定,公共場所管理者未盡合理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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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07-03
律師解析:民法典消防栓自爆傷人應該由消防栓的管理人或者所有人承擔。如果消防栓的自爆是由於他人的過錯行為導致的,則由實際侵權人承擔責任。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有過錯的,承擔與其過錯相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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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8-19
一、並不是所有在商場受傷的情形都可以索賠最高人民法院於2003年出臺了《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確立了經營者的安全保障義務,明確了安全保障義務人的義務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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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1-10-23
刑事犯罪是各種社會矛盾和社會消極因素的綜合反映,並且這種反映表現的領域和強度,與一個國家社會變革的深度和廣度密切相關。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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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1-01-25
學習、工作和生活的場所外就是公共場合,在公共場合是禁止喧譁打鬧的以及做一些危險的事情,這些行為是很可能導致其他人受傷,這樣就存在公共安全隱患。根據規定,公共場所管理者未盡合理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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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1-11-20
學習、工作和生活的場所外就是公共場合,在公共場合是禁止喧譁打鬧的以及做一些危險的事情,這些行為是很可能導致其他人受傷,這樣就存在公共安全隱患。根據規定,公共場所管理者未盡合理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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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8-30
學習、工作和生活的場所外就是公共場合,在公共場合是禁止喧譁打鬧的以及做一些危險的事情,這些行為是很可能導致其他人受傷,這樣就存在公共安全隱患。根據規定,公共場所管理者未盡合理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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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6-21
一、電梯房公攤面積有哪些?1、共有建築面積的內容包括:電梯井、管道井、樓梯井、垃圾道、變電室、裝置間、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等。以及為整幢服務的公共用房管理用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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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1-10-23
學習、工作和生活的場所外就是公共場合,在公共場合是禁止喧譁打鬧的以及做一些危險的事情,這些行為是很可能導致其他人受傷,這樣就存在公共安全隱患。根據規定,公共場所管理者未盡合理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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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5-07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中的規定,如果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就可以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能拘留的情形需要行為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具體由公安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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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2-08-30
律師解析:損害公共財產的處理,如果輕微且無疑,大多賠償、批評教育為主;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情節較輕的,構成違反治安管理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單處或者並處二百元以下罰款。故意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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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1-07-31
學習、工作和生活的場所外就是公共場合,在公共場合是禁止喧譁打鬧的以及做一些危險的事情,這些行為是很可能導致其他人受傷,這樣就存在公共安全隱患。根據規定,公共場所管理者未盡合理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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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1-10-26
學習、工作和生活的場所外就是公共場合,在公共場合是禁止喧譁打鬧的以及做一些危險的事情,這些行為是很可能導致其他人受傷,這樣就存在公共安全隱患。根據規定,公共場所管理者未盡合理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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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4-03
我們是一個物質高度發展的社會,現在食品安全問題也是百姓們非常關心的問題。食品安全受到了很多老百姓的重視,今天小編就來帶大家瞭解瞭解食品安全標準的性質。食品安全,簡而言之就是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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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6-06
學習、工作和生活的場所外就是公共場合,在公共場合是禁止喧譁打鬧的以及做一些危險的事情,這些行為是很可能導致其他人受傷,這樣就存在公共安全隱患。根據規定,公共場所管理者未盡合理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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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2-02-23
隨著經濟步伐的加快,時代的進步,人們生活中越來越多的東西已經商業化,現代化。在進步的過程中,商場的隨之興起,讓我們的生活取得了更大的方便,但伴隨的弊端也時常存在,我們在商場購物時因突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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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1-01-17
一、反對加裝電梯申請行政複議是否可以?反對加裝電梯申請行政複議是可以的,這是屬於公民所擁有的一項權利。可以採用書面形式,也可以口頭形式,具體如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