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損害賠償和工傷賠償不一樣。具體區別是:一、發生的基礎關係不同:工傷的前提是勞動關係。人身損害卻是一般的僱傭、幫工、承攬過程中的發生的身體損害。二、處理機構不同:工傷由勞動行政部門、勞動仲裁機構處理。人身傷害直接由法院受理和審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