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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入職次月簽訂勞動合同可以嗎

欄目: 其它勞動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01W
員工入職次月簽訂勞動合同可以嗎

勞動關係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而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產生的法律關係。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而勞動關係的認定其實是一個大課題,不僅涉及到如何根據構成要件對當事人之間是否成立勞動關係作出認定,還涉及到勞動關係與勞務關係等其他用工關係以及承攬關係等其他法律關係的比較和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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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入職次月簽訂勞動合同可以嗎?

入職一個月內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超過一個月未簽訂勞動合同,第二個月起一年內雙倍工資補償,超過一年,視為無固定期合同
《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