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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戶慢病門診可以報銷嗎

欄目: 社保糾紛 / 釋出於: / 人氣:5.79K

可以。
低保戶慢性病買藥報銷需要在門診或者住院治療的條件下可報銷。
對低保戶、五保老人、優撫物件等困難群眾,因生病入院治療的醫藥費,除去自費部分,經新農合或者城鎮醫保報銷後所剩部分,可以再次報銷65%,封頂線為3.5萬元。患者所承擔的醫藥費就是經兩次報銷後所剩費用加上自費部分費用。
低保、低收入群體擬按照“先保險,後救助”的原則,先依照各自參加的醫療保險險種報銷,餘下部分可申請醫療救助,即再報銷60%。據瞭解,這部分人群多數參加的是“一老”或無業居民醫保,住院報銷原額度均為60%;這樣,這部分人員將可報銷84%。

低保戶慢病門診可以報銷嗎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 25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週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