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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期直接走人後果

欄目: 勞動關係 / 釋出於: / 人氣:6.59K

實習期直接走人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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