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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補繳什麼時候生效?

欄目: 勞動保障 / 釋出於: / 人氣:1.51W

社保補繳什麼時候生效?

社保的繳納,可以使職員在失業之後,領取失業保險,退休之後,領取養老保險金,懷孕生育之後,受領生育險等等,總之,社保的繳納是有諸多好處的。但是在現實生活中,不少人會錯過繳納社保的期限,故而我國立法機關制定了補繳規定,根據這些規定,社保補繳什麼時候生效?

一、社保補繳什麼時候生效?

各地根據社保繳費劃賬日期不同,到賬和查詢日期也不同。

首先,企業繳納社保和個人繳費不同,企業是上月申報次月月頭劃賬,月底到賬。

個人繳費則是當月申報,繳費,月底到賬。

二、單位補繳社保流程

1、先在五險合一軟體中做增員(先登記個人資訊,然後增員),然後報盤報表。

2、再在網上拿號,到社保中心做。

因單位原因造成參保人員當年一樓幾個月未繳納社會保險的情況,單位應為參保人員辦理當年補繳業務。

辦理時填報報表。

三、社保補繳有時間限制嗎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

《勞動法》第72條規定:“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型別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20條規定: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在2年內未被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發現,也未被舉報、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查處。前款規定的期限,自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發生日起計算;

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如果企業的侵權行為是持續的,職工可隨時尋求勞動監察保護,且不受追溯時效限制。你可通過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舉報維護自身權益。

社保補繳是指由於某種原因導致社保中斷繳費,中間幾個月沒有繳費,而現在由於招調或者落戶其他原因,需要補之前沒有交到的部分,從而獲得完整的社保時間段,以確保招調落戶等工作正常認可。

對於社保補繳有時間限制嗎來說,正常情況下,一般單位只能做2個月的補交,如果需要更長時間只好通過一些代理機構來操作。

各地社保的劃賬日期不同,故而到帳和可以查詢的日期也是不同的,這也就回答了社保補繳什麼時候生效這個問題。個人繳納的社保,一般是需要當月申報,當然按照流程交費,月底就可以到帳。相較於個人繳納,單位補繳的流程更為簡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