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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魯木齊高溫費是如何的?

欄目: 工資福利 / 釋出於: / 人氣:8.99K

烏魯木齊高溫費是如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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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入仲夏,烈日炎炎,職工在如此高溫的環境下作業,是一件辛苦甚至有危險的事情。在高溫天氣時,我國國家法律法規也相應的作出一些規定,對高溫作業的職工進行補貼。那麼今年烏魯木齊高溫費是怎樣的呢?本站小編為您介紹。

一、烏魯木齊高溫補貼標準是多少?

今年,自治區高溫津貼標準仍保持以往水平不變,企業應按照每人每天10元至20元的標準向高溫作業人員支付高溫津貼。各地、州、市可結合本地實際,在上述標準區間內確定具體標準。

市人社局相關人員介紹,烏魯木齊今年高溫津貼也執行以往標準,6月至9月期間,如果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環境下工作,需要向勞動者支付不低於70元/月的高溫津貼,企業可結合自身實際情況提高發放標準。這一標準僅限於企業,不適用於機關事業單位。

根據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高溫津貼不包括在最低工資內。勞動者因高溫作業或者高溫天氣作業引起中暑,經診斷為職業病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二、高溫費的發放範圍是哪些人?

按照《辦法》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也就是說只要用人單位安排了高溫作業,勞動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溫津貼。

露天作業比如交巡警、快遞員、建築工人、環衛工人、戶外線路檢測工人;室內作業如鍊鋼工人、機械鑄造工人等都能享受到高溫津貼。

三、高溫費是否可用物品替代?

不得以飲料替代,不發可投訴。根據要求,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

四、單位不發放高溫季節津貼,勞動者該如何維權?

用人單位違反國家勞動保障法律、行政法規有關工作時間、工資津貼規定,侵害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法責令改正。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發放高溫季節津貼產生的爭議,可通過勞動爭議仲裁程式解決。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衛生行政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工會組織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和各自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勞動保護的監督管理工作。

在烏魯木齊工作的朋友們可以放心了,烏魯木齊高溫補貼政策還是很好的。各地高溫補貼政策的出臺,體現了法律法規的人性化,國家更加關心社會民生,關心到每一個個人的權益,為我們的祖國點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