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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來的房產出售必須要繳納20%的稅嗎

欄目: 遺產繼承 / 釋出於: / 人氣:4.07K

需要繳納20%的個稅,夫妻名下無房,該房產權滿5年則不用交。

繼承來的房產出售必須要繳納20%的稅嗎

1、按規定個人原房產如果是通過贈與,繼承取得,再次過戶要交納成交的20%的個人所得稅,如果繼續繼承或贈與(夫妻名下無房,產權滿5年)則不用交。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規定:個人所得稅的稅率: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規定: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九條規定: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扣繳義務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並向納稅人提供其個人所得和已扣繳稅款等資訊。

5、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三條規定:納稅人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並繳納稅款。納稅人取得應稅所得,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稅款的,納稅人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繳納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