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起訴離婚時,如果有證據能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有利於法院判決離婚。證據一般包括:外遇過錯證據、共有財產證據、對方賭博證據或吸毒證據以及影響夫妻感情的其他證據等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