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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違約表現在哪些方面

欄目: 合同違約 / 釋出於: / 人氣:3.21W
實際違約表現在哪些方面
實際違約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來以後,當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義務的行為。
實際違約表現在哪些方面呢
1.履行不能。履行不能即當事人想履行但是由於主客觀原因不能履行。按不同的標準可分為主觀履行不能和客觀履行不能、自始不能和事後不能、全部不能和部分不能、一時不能和永久不能。
2.拒絕履行。拒絕履行即合同履行期到來之後,一方當事人能夠履行而明確表示不予履行。
3.遲延履行。遲延履行即合同履行期屆滿,債務人能夠履行而未履行,也沒有明確表明將不予履行。
4.不完全履行。不完全履行即已經履行但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約定
(1)瑕疵履行(交付的標的物不合格)
(2)加害履行(交付的標的物不但不符合合同約定,還給對方造成其他損失。)加害履行既是違約又是侵權,構成違約與侵權的競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