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電子裝置銷售合同應該怎麼寫?
銷售合同
購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其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技術指標)、單價、總價等
第二條 產品包裝規格及費用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交貨規定
第六條 經濟責任
第八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登出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提出登出合同一方須向對方償付登出合同部分總額____%的補償金。
第九條 如因生產資料、生產裝置、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乙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____天與甲方協商。
第十條 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並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一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並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雙方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兩者選一)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並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後作廢。
第十四條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於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____份。
訂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電子裝置銷售合同的生效條件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條件】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總的來說,寫銷售合同的時候,標題跟結尾肯定是必不可少的,最重要的在於正文中的條款,需要寫出購貨單位、供貨單位、驗收方法、交貨方式等內容。如果合同當事人連電子裝置銷售合同的寫法都不清楚,可以考慮讓律師代寫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