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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與轉租的區別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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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與轉租的區別如下:
1、房屋租賃是出租人將房屋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房屋轉租是指房屋出租後,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期間將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再出租的行為。
2、房屋租賃是雙方法律關係;房屋轉租是多方法律關係。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房屋租賃與轉租的區別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