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買房時個人資訊被洩露處理:可以要求洩露方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賠償損失。洩露方拒不配合的,若發生在網際網路上的洩露可以在提供相應證據和身份證明的情況下要求網路服務提供者對洩露的個人資訊採取刪除、遮蔽、斷開連結等必要措施。之後通過法院
訴訟依法維權。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條
網路使用者、網路服務提供者利用網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條
網路使用者利用網路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的,權利人有權通知網路服務提供者採取刪除、遮蔽、斷開連結等必要措施。通知應當包括構成侵權的初步證據及權利人的真實身份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