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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確認房子的期限? | 買房子有期限嗎

欄目: 房屋買賣 / 釋出於: / 人氣:9.54K

買房子有期限嗎,怎樣確認房子的期限?

現如今,越來越多的年輕人選擇在大城市定居買房,但很多人都有這樣的疑問,買房子有期限嗎?怎樣確認房子的期限?其實,房子的期限主要包括土地使用年限和房屋產權年限。下面,小編就給大家詳細介紹一下什麼是土地使用年限和房屋產權年限,以及兩者之間的關係。

買房子有期限嗎

有期限。

1.土地使用者在支付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後,取得在該年期內使用土地的權利,即取得了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權。當出讓年期屆滿,土地使用者就不在擁有該土地使用權。因此,國家收回其土地使用權應當是無償的,不應附加任何條件。

2.無論是商業用房的40年使用年限(少數50年)或者民用住宅房使用年限70年,都只是針對該建築相對的土地使用權。40年或者70年後,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但是不影響房屋的所有權,簡而言之,房屋在所有權不發生變動的情況下,是一直歸所有人名下的。

怎樣確認房子的期限

1.一般來說,土地使用權以開發商拿到土地使用權之日算起。使用權為50年,除了開發時間,購房人的實際使用權年限不到50年。有些土地經過了幾次轉讓,使用年限會更短。比如,你購買的商品房土地使用權從1990年算起,餘下的使用權年限只剩下了30年。

2.在我國,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滿後,土地收歸國有,地上建築物仍然屬於業主所有。然而,“皮之不存,毛將焉附”,土地使用權的到期事實上也就意味著房屋整體所有權的到期,這也正是人們會擔心“70年後”的根源所在。

3.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續期的,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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