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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房產過戶需不需要公證

欄目: 二手房糾紛 / 釋出於: / 人氣:1.8W

遺產房產過戶需不需要公證

房產繼承過戶公證並不是必須的,第三方法繼承過戶,需要的證件:

1、房屋所有證

2、繼承公證書

3、繼承人身份證影印件

4、繼承人申請書。

所交稅費有:

1.手續費

2.印花稅

3.測繪費

地產交易中心在辦理非交易性房產過戶時,最經常接觸到的是房產的繼承過戶。辦理繼承過戶,繼承人首先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區公證處辦理繼承權的公正。如果是以前的外銷商品房,必須要市公證處辦理公證,免得多走冤枉路。

繼承權公證費按照受益額,也就是繼承人所繼承房屋經過專業部門評估後的評估價值的2%來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辦理完繼承權的公證,就可以帶著繼承權公證書的原件、繼承過戶的申請書(房地產交易中心有規範的格式)、繼承人的身份證明、房地產權證原件、房屋平面圖及地籍圖原件,以前購房時候的契稅完稅證和契稅完稅貼花、被繼承人死亡證明到房地產中心進行房地產繼承的登記了。

法律依據《房屋登記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