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房產稅由租客承擔

欄目: 房產稅 / 釋出於: / 人氣:1.93W
房產稅由租客承擔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著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租客不承擔違約責任情況

1、雙方可以在租賃合同中先明確約定,發生某種情況,合同自動解除,雙方不須承擔違約責任。譬如租房是為了便利工作生活,如果工作地點發生變化,很可能需要另外租房居住。在此情況下,承租人就可以事先和出租方約定,一旦工作地點發生重大變化,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2、找到適合的人轉租,承租人想提前解除租賃合同,應該承擔3個月的租金為違約金,但如果承租人在解除合同時能以不低於原租賃合同的條件,為出租人找到新的承租人,則承租人不承擔上述違約責任。

綜上所述,和房東簽署租房合同後,如果是我們的原因導致合同提前終止,那麼我們需要支付違約金,通常違約金為3個月房租。具體租房終止合同違約金的數目,我們還可以和房東協商,按照實際損失進行賠付,實在不行,再根據合同違約條款進行處理。小編提醒大家,即便是要終止合同,也要提前和房東打下招呼,這樣比較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