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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只寫一個人名字算不算夫妻共同財產?

欄目: 律師隨筆 / 釋出於: / 人氣:7.13K

房產分割是很多離婚案件逃避不了的問題。一千個離婚案件就有可能有一千種房產分割問題。杭州離婚律師今天要講的是其中很小一個點的內容,就是房產證上只有夫妻一方名字,房產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

房產證只寫一個人名字算不算夫妻共同財產?

李律師分婚前買房和婚後買房兩種情況進行討論。婚後買房比較簡單,我們先說一下婚後買房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房產歸屬問題。

如果是在結婚後買的房子,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無論登記在一方名下,還是雙方名下,一般都認定為是夫妻共同財產,除非雙方書面約定了房產歸屬或者用夫妻一方婚前財產全款購買房屋房產登記在該方名下。

如果是在結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個人名下,房產就不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婚前全款買房,房產完全屬於個人,如果婚前付首付買房,結婚時還有貸款沒有還清,婚後還貸及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另一方就這部分可以請求分割。

實務案例中經常發生的情況是,清清爽爽的婚前個人房產,婚後在房產證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離婚時可以分割嗎?怎麼分割?

李律師提醒:

一方婚前房產,結婚後加上了對方的名字,房產由婚前個人財產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共有,離婚時可以分割。

但大家要清楚,共同共有並不意味著就是一人一半,而是雙方不分份額的共同共有。在離婚時,如果不能達成分割的一致意見,法院會結合出資貢獻、雙方結婚時間長短、婚姻中是否有過錯方等因素進行判決。

所以,一方婚前個人房產結婚後如果想房產加名,李律師建議約定房產份額,這樣萬一要離婚,法院會根據登記份額或者你們約定的份額來判。

還是那句話,離婚案件中涉及到的房產問題五花八門,如果自己不知道協議對自己有利還是訴訟對自己有利,建議諮詢專業離婚律師。